新闻公告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致歉声明_商标侵权道歉信

关于侵犯吉林省绿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专用权的致歉声明
长春市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公众声明:
吉林省绿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我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2019)吉01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我公司在硅藻泥上使用“吉远绿森林”“绿森林”等字样的行为侵害了吉林省绿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白绿森林”“绿森林”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吉林省绿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带来了不良影响,现特声明为吉林省绿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消除影响,我公司对因上述侵权行为而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立即停止上述侵权行为。
特此声明!
声明人:长春市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
 
报纸登报信息
登报类型: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致歉声明|商标侵权道歉信|登报声明
报纸名称:中国商报
国内刊号:CN11-0088
邮发代码:1-18
登报级别:全国性报纸登报
登报时间:2020_12_04_星期五